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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委托价格主管部门进行车物损失价格鉴定。
2.对车物勘估时,价格主管部门应派出二以上经鉴定中心审核批准的评估人员。评估人员根据勘估后确认的车物受损情况,按实施细则的修理、更换或重置的价格费用评估准则,计算损失金额,作出一个鉴定结论,出具《价格鉴定书》,并加盖鉴定单位印章。
3.价格鉴定书经交警大队确认加盖事故处理专用章后生效,并由事故处理经办民警发给当事人。
(相关资料图)
4.交通事故车物损失价格鉴定结论经公安交通管理部门确认生效后,任何单位或个人均不得住处更改。
法律快车提醒您,申请车辆贬值损失鉴定需要提交这些材料:
1.车辆发票、车辆购置税凭证、机动车登记证书;
2.交通事故责任认定书、事故现场照片;
3.保险公司车辆定损单、车辆维修清单;
4.车辆行驶证。
1.受损车辆的新旧程度。
受损车辆如果超过一年的,往往不被认为是新车。鉴定的时候会受影响。
2.如果受损车辆不是重要部位,如挡风玻璃、倒车镜、车门等可以更换的一般零部件,在更换后,对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造成任何障碍的,不能主张车损减值。
3.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严重受损。
即使受损车辆的重要部位受损,但是经过修复或者更换之后,受损车辆的安全性和舒适度没有没有因此受到影响,也不影响其进入二手车市场交易的,一般不认为有车损减值。车损减值鉴定应由有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作出《价格鉴定结论书》,该鉴定机构的鉴定资质被当地法院所认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