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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现实生活中,公民选择收养小孩进行抚养的,往往是需要按照规定办理领养手续的,那么你知道办收养证明需要的材料?为了帮助大家更好的了解相关法律知识,法律快车小编整理了相关的内容,我们一起来了解一下吧。
(一)常规材料
【资料图】
收养人应提交收养申请书和下列证件、证明材料:
1、户口本,身份证。
2、收养人所处单位、村委会、居委会(三选一)提供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嗣、抚养教育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3、县级以上医院提供的健康证明。
(二)特殊材料
如果是联系不到亲生父母的孤儿,那么就要申请人提供常住城市计划生育部门出示的收养人生育情况证明;如果孩子是来自福利院,并且也找不到亲生父母,那么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
1、经常居住地计划生育部门提供的无子嗣证明。
2、公安提供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的证明。
如果是继子女,那么只需要提供户口本、身份证以及与孩子亲生父亲或者母亲的结婚证明。
(一)领养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儿童和孤儿的,在社会福利机构所在地的领养登记机关办理。例如在广州市天河区福利院领养的就到天河区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养社会福利院弃婴需要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和有无抚养教育被收养人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收养人常住户籍所在地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子女情况的证明。
6.收养人(双方)健康检查证明。(指定医院)
7.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一张。
8.在县级以上报纸刊登《公告》。(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领养子女的,应共同到领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二)领养不是社会福利机构抚养的查找不到亲生父母的弃婴和儿童的,在弃婴和儿童的发现地领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例如收养人在深圳市宝安区发现的弃婴和儿童,就在宝安区民政部门办理登记手续。领养社会弃婴需要下列证明材料:
1.夫妻双方的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书。
2.夫妻双方提出书面申请。
3.夫妻双方所在单位或者村民委员会、居民委员会出具的婚姻状况、有无子女情况和有抚养教育被收养人的能力等情况的证明。
4.收养人居住地派出所出具的收养人无犯罪记录证明。
5.街道、乡镇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收养人无子女证明。
6.公安机关出具的捡拾弃婴、儿童报案证明。(附捡拾经过,捡拾经过须有两人证明)
7.收养人双方健康体检证明。(指定医院)
8.在公开发行的报纸上刊登《公告》。公告时间两个月。(统一公告)
9.夫妻共同领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领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机关公证。
10.收养人和被收养人单身免冠二英寸照片各一张,合影二英寸照片二张。
(三)领养三代以同辈旁系血亲的子女,以及继父或者继母领养继子女的,在被收养人亲生父或者亲生母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领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
(四)领养亲生父母无力抚养的子女或者由监护人监护的孤儿的,在被收养人亲生父母或者监护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领养机关办理登记。例如收养人是广州人,而被收养人亲生父母的常住户口是在珠海,那么就应在珠海民政部门办理登记。
( ) 证字 号
经查,收养人xx,性别x,国籍xxxx,出生日期xxxx,身份证件号xxxxxxxx,收养人x,性别x,国籍xx出生日期xxxxxx,身份证件号xxxxxxxxxx
与被收养人xx,性别x,国籍xx,出生日期xxxx身份证件号xxxxxxx曾于xxxx年xx月xx日在办理 (收养登记/解除收养登记)登记证字号xxxxx
出证机关xxxx年xx月xx日
打算收养弃婴,关于出具收养登记证明如下,收养关系当事人应当亲自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成立收养关系的登记手续。
夫妻共同收养子女的,应当共同到收养登记机关办理登记手续;一方因故不能亲自前往的,应当书面委托另一方办理登记手续,委托书应当经过村民委员会或者居民委员会证明或者经过公证。
以上就是法律快车小编为您详细介绍关于办收养证明需要的材料的相关知识,当事人要办理收养证明的需要准备好身份证、户口本等相关材料。如果您还有其他的法律问题,欢迎咨询法律快车,我们会有专业的律师为您解答疑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