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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前房产有丈夫名字的有居住权吗
婚前房产有丈夫名字的妻子一般没有居住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妻子对丈夫名下的房产不直接享有居住权,但在与丈夫签订居住权合同并完成登记的情况下可以享有对丈夫该房占有、使用等用益物权。
二、婚前的房产离婚能分吗
婚前的房产离婚不能分。但如果夫妻一方婚前签订不动产买卖合同,以个人财产支付首付款并在银行贷款,婚后用夫妻共同财产还贷,不动产登记于首付款支付方名下,且离婚时,双方能够就分割等事项协商一致的除外。
三、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离婚后必须分一半给对方吗
婚前房产加上对方名字,离婚后必须分一半给对方,夫妻一方的婚前房产,只要加上夫妻另一方的名字,离婚时就一定能分得一半。
根据《民法典》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房屋产权证上登记的人,是房屋的所有权人,因此,不论房屋在双方婚前还是婚后购买,甚至不论双方是否是夫妻关系,只要产权人同意并在产权证上加上另一方的名字,该房产就属于双方共同共有,离婚时就必然能分割至少一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