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保险法 > 保险合同 > >> 正文

涉外合同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哪些合同属于涉外合同?

律速网 2023-04-28 08:32:47

一、涉外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一)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信情况,进行广泛深入的调查了解,搜集多种必要的信息资料,这是签订涉外经济合同的基础和前提;

(二)订立涉外经济合同必须符合我国法律的规定,不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

(三)涉外经济合同的条款必须齐备,文字表达必须准确;

(四)要注意订好担保条款;

(五)对于仲裁条款应明确地加以规定。

二、哪些合同属于涉外合同

常见常用的涉外合同通常有如下几种,

涉外货物买卖合同,涉外运输合同,涉外保险合同,中外合资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经营企业合同,中外合作勘探开发自然资源合同,来料加工合同,来件装配合同,补偿贸易合同,涉外租赁合同,涉外技术转让合同,涉外科研合同,工程承包合同,涉外劳务合同,涉外信贷合同等。

三、涉外合同订立的过程

涉外合同订立的过程,就是要约和承诺的过程。但在国际贸易中,合同订立比国内交易磋商复杂得多,而且充满了矛盾。贸易磋商可以通过书面形式(包括信件、电报、电传、传真、电子邮件等)或者口头(电话等)进行,也可以通过书面和口头相结合,交叉进行。下面,以货物买卖贸易为例,其合同磋商整个过程一般包括以下四个基本环节(其他涉外合同磋商比照适用):

询盘,又称询价,是指买方或者卖方为了洽谈购买或者销售产品,而向对方提出交易条件的询问。询盘可只询问产品价格,也可以询问其他一项或者几项交易条件,直到对方发盘。在实际业务中,由买方主动发询盘的较多。买方询盘,是要求卖方发盘。询盘的对象,应事先有所选择。除因用货单位订购特定的产品,只能向指定的产品生产厂家询盘外,一般可根据以往的业务资料,或者经其他方面的查询,选择适当的外方交易对象,进行询盘。询盘的对象多少,应根据产品和交易的特选择确定,既不宜在同一地区多头询盘,影响市场价格,也不宜只局限于个别客户而无法进行比较、选择。对数量较大的进口或者出口任务,应适当安排采购或者销售进度,以免对方抬价或者压价,千万不必要的浪费。在询盘中要注意策略,一般不宜过早透露真实意图,以免处于不利地位,但对货物品种、规格、型号、技术要求等务求详尽。询盘对于双方无法律效力,且并不是每笔交易秘书处必需的,有时未经询盘可直接向对方发盘。但它往往是交易的起点,故不能忽视。

发盘在法律上称为“要约”,习惯上又称为发价,是买方或者卖方向对方提出各种交易条件,并愿意按照这些条件达成交易、签订合同的一种表示。在国际贸易中,通常是一方接到另一方询盘后提出发盘,但也有不经询盘而直接提出。买方发盘称为购货发盘,卖方发盘称为售货发盘。在实际业务中,往往由卖方主动发盘。发盘一经受盘人有效接受,在当事人之间就产生了法律约束力的合同。因此,不论是卖方还是买方,在其发盘为对方有效接受后,如发现所报价格或者其他条款难以实现等情况,都不得拒绝对方按所接受的发盘条件履行其责任义务,否则将构成违约。发盘和接受都是法律行为,必须符合法律规定,只有符合法律规定的发盘和接受才能成立法律意义上的有效合同。《联合国国际货物销售公约》第十四条规定,“向一个或一个以上特定的人提出的订立合同的建议,如果十分确定并且表明发盘人在得到接受时承受约束的意旨,即构成发盘。”

在收到国外来盘后,要对来盘的各项交易条件进行分析,根据掌握的其他资料认真比较,如对商品品质、数量、交货条件和付款条件相同的发盘进行比较,对各种不同交易条件的发盘进行比较,对同商品过去的成交价格和现行的报价比较。比较时,应注意不同品质的差价,不同成交数量的差价和汇率的变化等。在摸清情况后,就要选择适当的交易对象进行还盘。还盘是受盘人对发盘条件不完全同意而提出修改、限制或者增加新条件的表示发盘一经还盘,原发盘的效力即告终结。还盘实质上受盘人对发盘拒绝后又作出的一项新的发盘,还盘人即为新的发盘人,原发盘人为新盘的受盘人。如果还盘人在还盘后又反悔,想重新接受原发盘,那么只有经过原发盘人同意后,合同才能成立。在实际业务中,一项交易的达成,往往不是经过一方发盘、另一方接受这样一个回合,而是在发盘后,要经过还盘、再还盘等多次、甚至几十次反复,才能最后确定。就内容来讲,还盘可以是还价,也可以改变其他交易条件。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涉外合同要注意的问题 涉外合同订立的过程

最近更新

涉外合同要注意的问题有哪些?哪些合同属于涉外合同? 一、涉外合同要注意的问题(一)首先要做好市场调查和了解对方的资...
涉外合同法律适用规定有哪些?涉外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原则是什么? 一、涉外合同法律适用规定(一)当事人选择法律时需要明示。在涉外...
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哪些?非合同之债与合同之债的区别在哪? 一、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非合同之债的法律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
劳务分包合同诉讼归谁管辖?劳务分包合同诉讼时效是多久? 一、劳务分包合同诉讼归谁管辖劳务分包合同诉讼归被告住所地管辖。...
2023最新的销售合同范本有哪些? 2023最新的销售合同范本2022 the latest sales contract买 方...
合同违约赔偿是什么案由?合同违约赔偿如何支付违约金? 一、合同违约赔偿是什么案由合同违约赔偿属于合同纠纷,是指因合同...
合同风险防范的要点有哪些?签署合同的授权委托书注意事项有哪些? 一、合同风险防范的要点有哪些?1、争取合同的起草权一般来讲,合同...
世界滚动:可撤销合同的条件有哪些 可撤销合同是民法中可变更和可撤销的民事行为的一种.可撤销合同主...
可撤销合同撤销权的期限有多长 焦点速递 合同的撤销权与大部分权力的行使一样,都有一定的行使期限。那么,...
合同可撤销的五种情形有哪些 根据我国合同法规定,合同是当事人双方就某项事宜达成一致所签订的...
每日热闻!行政不作为怎么办 在我国,有很多的政府行政部门,远到外交,国防科技,工业领域,小...
世界滚动:行政垄断行为主体是指哪个 在我们的生活中有很多的东西是不允许进行垄断的,比如米、菜,而在...
行政性垄断行为包含有哪些 天天快看 有的地方政府为了保护地方的经济,可能会进行行政垄断。行政垄断是...
行政垄断行为的原因有哪些 说到行政垄断行为,大家首先想到的就是烟草专卖局的烟草专卖行为吧...
焦点消息!行政垄断行为怎么界定 在涉及到一些垄断行为的过程中,自己完全可以到行政部门进行举报,...
鼻子整容失败怎么鉴定伤残 一、鼻子整容失败怎么鉴定伤残整容失败造成鼻子出现损害的,可以进...
患者如何对待门诊病历-环球速讯 一 患者如何对待门诊病历患者就医时要主动索要门诊病历,有权要求...
可以申请的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 一、可以申请的医疗事故赔偿的项目有哪些《医疗事故处理条例》规定...
出现医疗纠纷后病人及家属应该立即考虑的六件事 第一:封存病历复印出客观病历,并自己保管好,封存就一次,没有第...
隆胸手术的医疗事故案例-资讯推荐 2001年7月,妇女林某经他人介绍,找到某医院医生顾某,准备做“英捷...
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要交原始医疗证明吗 今日聚焦 申请补办评定残疾等级要交原始医疗证明吗依据我国相关法律的规定,...
世界热讯:押金立法时要注意押金的数额 一般说来,原债权利益大,作为担保的押金数额也相应增大,反之,原...
残疾赔偿金概念是怎样的 一、残疾赔偿金概念是怎样的残疾赔偿金是指对受害人因人身遭受损害...
民事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书?民事诉讼被告不履行判决怎么办? 民事诉讼开庭后多长时间下判决书?1、法律对开庭后多久下判决没有规...
合同诈骗行为有哪些形式?合同诈骗罪能减刑吗? 一、合同诈骗行为有哪些形式1、以虚构的单位或者冒用他人名义签订合...
签劳务合同可以辞职吗?辞退和辞职有什么不一样? 一、辞职被索500万怎么维权1、天下没有不散的筵席。因个人原因或工...
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合同法律风险包括哪些? 一、什么是格式合同格式条款,又称为标准条款、标准合同、格式合同...
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合同风险管理有哪些? 一、合同风险防范措施有哪些合同风险防范措施包括:1、争取合同的起...
购房合同相关注意事项有哪些?购房合同中出卖人的责任范围是什么? 一、购房合同相关注意事项1、产权证要齐全。包括《国有土地使用权证...
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的法律风险有哪些?解除租赁合同协议范本怎么写? 一、租赁合同解除协议的法律风险第一,优先选择协商解除合同。也就...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2018928号-30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