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正义网讯(记者郭树合 通讯员杨兆峰)“我们订立合同时,往往采用格式条款,应当注意格式条款所确定双方的权利义务,对于有重大关系的条款,要求对方予以说明,经权衡利弊后再决定该条款是否列为合同内容,切不可大意。”8月22日,山东省高唐县检察院检察官来到梁村镇,为全镇30余名企业家举办题为《以“典”明法,服务企业高质量发展》的法治讲座,并赠送了民法典读物。
这场法治讲座源于一次“助力企业健康发展”调研活动。
“民营企业发展需要法治保障,他们的法治需求是什么?”“民营企业发展有哪些涉法经营风险?”4月24日,高唐县检察院召开“依法助企检察调研联络会”,16名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民营企业家、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代表带着“需求”和“希望”走进检察院座谈交流。
近两个小时的座谈中,企业家道出企业经营的苦衷。“希望检察机关深入企业问诊、把脉,帮助企业防范化解重大风险。”高唐县德聚贤农业技术有限公司总经理刘明勇表示。“希望检察机关加强法律法规的宣传,提高社会和企业的法治意识。”高唐县方圆工贸有限公司总经理崔英海提出。
“这7条意见建议,我院会认真研判,制定措施助力民营企业发展。”该院检察长陈峰表示。该院建立“检察官+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网格员”衔接机制,发挥乡村振兴检察联络员、网格员优势,为检察机关提供法律监督案件线索。
目前,该院共开展法治宣传14次,走访企业26次,收集社情民意和法律监督案件线索21条,向有关单位发送检察建议14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