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位置: 首页 > 侵权责任法 > >> 正文

事实收养关系户口登记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如何理解事实收养关系?

法制法律网 2023-06-25 08:40:21

相信大家都知道,孩子都是要上户口的,但是通过收养而来的孩子应该怎么样让他名正言顺呢?这时候就需要对收养的小孩上户口。那么事实收养上户口需要什么材料?

一、收养户口登记需要的材料有哪些

(一)收养人的申请;

(二)民政部门出具的《收养登记证》及申报户口证明

(三)收养人双方的户籍证明;

(四)收养人的《结婚证》及复印件。

《民法典》第一千一百零六条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二、关于收养的最新规定有哪些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零九十三条 【被收养人的范围】下列未成年人,可以被收养:

(一)丧失父母的孤儿;

(二)查找不到生父母的未成年人;

(三)生父母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的子女。

第一千零九十四条 【送养人的范围】下列个人、组织可以作送养人:

(一)孤儿的监护人;

(二)儿童福利机构;

(三)有特殊困难无力抚养子女的生父母。

第一千零九十五条 【监护人送养未成年人的特殊规定】未成年人的父母均不具备完全民事行为能力且可能严重危害该未成年人的,该未成年人的监护人可以将其送养。

第一千零九十六条 【监护人送养孤儿的特殊规定】监护人送养孤儿的,应当征得有抚养义务的人同意。有抚养义务的人不同意送养、监护人不愿意继续履行监护职责的,应当依照本法第一编的规定另行确定监护人。

第一千零九十七条 【生父母送养】生父母送养子女,应当双方共同送养。生父母一方不明或者查找不到的,可以单方送养。

三、什么是事实收养关系

(一)关于事实收养关系。

我国现行收养法是1991年12月29日通过,1992年施行的,其第十五条明确规定:“收养应当向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收养关系自登记之日成立”;该法第二十五条规定“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第五十五条和本法规定的收养行为无法律效力”。因此,我们认为在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登记是收养关系成立的必备条件。如果未办理登记手续,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第十五条形式要件的规定,依照该法,收养关系似乎不成立,自始没有效力。但是,如果收养关系发生在1989年,当时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收养法》尚未实施,对其不具备追溯力。1992年《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学习、宣传、贯彻执行的通知》二:“收养法施行前受理、施行时尚未审结的收养案件,或者收养法施行前发生的收养关系,收养法施行后当事人诉请确认收养关系的,审理时应适用当时的有关规定;当时没有规定的,可比照收养法处理”。当时可适用的规定为《最高人民法院(84)法办字第112号》。该《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亲友、群众公认,或有关组织证明确以养父母与养子女关系长期共同生活的,虽未办理合法手续,也应按收养关系对待。如果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自1989年开始共同生活,其养父子关系已得到亲友、群众的认可,依《关于贯彻执行民事政策法律若干问题的意见》第28条规定,确认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形成事实收养关系。

(二)从公序良俗原则来分析。

公序良俗原则来源于民事法律调整的局限性,起着弥补法律不足的作用,它具体包括两个方面的含义:一方面指民事主体在参与民事法律关系时,在不违背法律强制性规则的条件下,可以以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和善良的风俗习惯进行民事行为;另一方面是指民事纠纷的裁判者在法律规定不足或不违背强制性法律规范的前提下,可以运用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与善良风俗习惯处理案件纠纷。本案在法律调整存在局限性的情况下,认定事实收养关系成立是符合公序良俗原则的。从形式上看,两人的户口合并到以户为单位的一个户口簿上,这是组成一个家庭的法律基础,从实质上分析,如果收养人与被收养人共有生产资料,共同支配生活资料,被收养人对国家、集体及母亲应尽的义务,被收养人予以了承担,这是家庭成员之间的本质属性。被收养人亲的嘱托是要求被收养人能劳动时挣一点钱给收养人,收养人不能劳动时,由被收养人为其养老送终。实际上是收养人与被收养人按这一要求履行的,收养人与被收养人虽未签订收养的书面协议,也未办理登记手续,但他们的行为符合公共秩序的一般要求,符合我国收养法的立法精神,是我国农村的一种道德风范,是值得提倡的公序良俗。

领养小孩上户口要向登记机关提交收养证明、身份证明等资料再去办理 收养关系成立后,公安机关应当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为被收养人办理户口登记。

该作品系作者结合新闻时事、法律法规及互联网相关知识整合,作品内图片源于网络。仅供交流学习,若侵犯到您的权益,烦请联系客服告知,我们核实后将立即删除。 标签: 理解事实收养关系 收养户口登记需要的

最近更新

事实收养关系户口登记需要的材料有什么?如何理解事实收养关系? 相信大家都知道,孩子都是要上户口的,但是通过收养而来的孩子应该
今日热闻!女职工生育享受多少天产假?怀孕女职工产前检查计入劳动时间吗? 晚婚晚育国家已经不再规定产假。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
遗产法是哪年实施的?继承法是哪年颁布的?_全球速读 《中华人民共和国非物质文化遗产法》由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
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具体赔偿如何规定的?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会怎么样? 一、合同到期公司不续签双倍赔偿的条件按工作一年一个月的工资支付
劳动者如何正确提出离职呢?应届毕业生签订劳动合同要关注哪些问题?订劳动合同后可以辞职吗? 一、签订劳动合同注意哪些问题一般来说,应届毕业生在与用人单位签
离婚时,用男方名义购买的房改房,归谁所有? 离婚时,用男方名义购买的房改房,归谁所有?河南郑港律师事务所 周
天天热点!刑事拘留期限怎么规定的 一、刑事拘留期限怎么规定的公安机关对被拘留的人认为需要逮捕的,应当
夫妻离婚债务问题的处理 夫妻离婚之后的债务问题一般都是围绕债务的认定以及债务该如何承担展开
夫妻一方死亡后债务怎么还 环球报道 一、夫妻一方死亡后债务怎么还夫妻一方死亡后其债务如何处理,首先要弄
危害道路安全的如何处罚 危害道路安全的如何处罚1、破坏交通工具罪处罚根据刑法116条规定,破坏
交通事故误工费怎么算 道路交通误工费怎么计算一、什么是道路交通中的误工费?误工费是指赔偿
失踪多久可以报警立案 一、失踪多久可以报警立案失踪多久可以报案,我国法律是没有明确规定的
环球新动态:单位犯罪追究谁的责任? 近年来,在公安机关查获的集资诈骗、网络诈骗案件中,很多都是单位名义
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 一、广东省贩毒3次怎么量刑?我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条,走私、贩卖
当前热文:事实收养的情形会有哪些?被事实收养人的父母大多下落不明吗? 本文由小编为您介绍关于事实收养特点与事实收养的表现等相关内容。
做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有哪些(婚内财产协议是怎样的) 做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有哪些1、做婚内财产约定的情况有一方出现婚外
官司不请律师会怎么样 每日速讯 官司不请律师是可以的,聘请律师是当事人的权利而不是义务。自行起诉时
环球视点!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效果有哪些? 自认诉讼时效中断的法律后果有:已经经过的时效期间统归无效,待时效中
女职工请产假期间有哪些权利 女职工请产假期间有的权利主要包括不从事有害健康的工作的权利、休息和
环球新动态:著作权保护期限的具体规定是什么 著作权保护期限的具体规定是作者的署名权不受保护期显示,自然人作品的
如何处理对伤残鉴定结论的质疑 处理对伤残鉴定结论的质疑的方式是向鉴定委员会提出再次鉴定申请,需要
多长时间后可提交强制执行申请 当前播报 法院判决书下来之后可提交强制执行申请,收到判决书后十五日内无人上诉
到哪里办理领养手续, 领养孩子需要什么条件 到县级以上人民政府民政部门办理领养手续。领养孩子需要无子女或者只有
交的定金没签合同怎么办 当事人交了定金以后发现没签合同的,应该按照法律关于定金的规定来进行
全球今日报丨离婚协议小孩抚养费用怎么算 一、离婚协议小孩抚养费用怎么算首先由父母双方协议,协议不成时,由人
每日快播: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续签合同需要赔偿吗? 一、合同到期了员工不续签合同需要赔偿吗?劳动合同到期后,如果是员工
离婚必须在户口所在地办理吗 这个是不一定的。一般都是去登记地办理的,也就是你们登记结婚的地方机
配偶侵权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环球热门 配偶侵权之债是夫妻共同债务吗夫妻共同债务是指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夫
餐饮行业招童工犯法吗 餐饮行业招童工犯法吗餐厅使用童工属于违法行为。相关法律规定:《劳动
环球快资讯丨不签订劳动合同案例 虽然法律规定,用人单位和员工之间应该签订劳动合同,但还是有很多人认
15037178970

律师最新回复

  • 2022-08-30 09:48:22

    高楼住宅玻璃炸裂应该找谁处理

    回复:可以建议您先找一下物业,由物业处置

  • 2022-11-14 09:48:30

    退休职工涨工资最新消息 退休人员涨工资注意事项有哪些?

  • 2022-11-17 17:08:56

    跳跳糖是毒品吗?

  • 2022-11-18 11:21:04

    建筑劳务公司是什么意思

  • 2022-11-18 12:16:14

    民事权利包括哪些

我是律师

律师入驻

 

律所合作请联系客服

服务时间 9:00-18:00

友情链接:

京ICP备2023000331号-28        投诉举报:315 541 185@qq.com

Powered by 名律网 Copyright © 名律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