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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婚后个人名义所负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吗
婚后个人名义所负债务不一定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债务是用于了夫妻家庭日常生活、生产经营;或者另一方事后追认认同债务的,应认定为夫妻共同债务。如果没有以上情况的,一般是属于一方的个人债务。
二、认定共同夫妻债务的条件
认定共同夫妻债务的条件如下:
1.该债务产生的时间是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
2.该债务的产生的原因是维持婚姻家庭共同生活。
3.夫妻协议约定为共同债务的债务。
《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四条规定,夫妻双方共同签名或者夫妻一方事后追认等共同意思表示所负的债务,以及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
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不属于夫妻共同债务;但是,债权人能够证明该债务用于夫妻共同生活、共同生产经营或者基于夫妻双方共同意思表示的除外。
三、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
不能认定夫妻共同债务的情形如下:
1.由夫妻一方与第三方串通,虚构的债务或者违法犯罪活动中所负债务。
2.夫妻一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超出家庭日常生活需要所负的债务。
3.双方约定好归于一方的债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