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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白石山林区基层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离婚纠纷。原告张某与被告赵某经人介绍,与2009年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女,原告称被告因常年外出打工,一年见不了几次面,每次见面都是争吵,并且不能负担家庭支出,双方因此还动过手,原告认为夫妻双方感情破裂,要求与被告离婚。 了解基本事实后,调解员组织双方当事人进行了面对面调解,倾听了双方当事人的想法,以孩子为突破口进行耐心劝解后,双方当事人情绪终缓和,被告也意识到了自己的错误,表示不愿意离婚,还有感情。于是调解员针对原告进行多次劝解与疏导,终于原告表示愿意再给被告一次机会,被告也承诺以后会定期往家里寄钱,会经常回家探望老婆孩子。婚姻家庭和谐是社会稳定的基础和前提,化解婚姻家庭纠纷,是进一步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的重要方面。尽可能调解双方和好如初,是法院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