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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见的担保方式有如下几种:
1.保证
保证人和债权人约定,当债务人不履行债务时,保证人按照约定履行债务或者承担责任的行为。
(资料图片)
2.抵押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不转移财产的占有,将该财产抵押给债权人,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抵押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财产优先受偿。
3.质押
为担保债务的履行,债务人或者第三人将其动产出质给债权人占有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实现质权的情形时,债权人有权就该动产优先受偿。
4.留置
债权人按照约定占有债务人的动产,债务人不按照合同约定期限履行债务的,债权人有权依法留置该财产,以该财产折价或者以拍卖、变卖该财产的价款优先受偿。
找法网提醒,具体采用哪种方式取决于当事人的选择。
二、担保具有如下特征:
1.从属性
担保的从属性,又称附随性、伴随性,是指担保合同的成立和存在必须以一定的合同关系的存在为前提。
2.补充性
担保的补充性是指合同债权人所享有的担保权或者担保利益。
3.相对独立性
即担保合同能够相对独立于被担保的合同债权而发生或者存在。
三、可以做担保人的人需要是具有代为清偿债务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公民。担保人具有法律规定的资格,即满足所需条件:
1.与担保的法律关系无牵连;
2.享有政治权利,人身自由未受到限制;
3.在当地有常住户口和固定住所;
4.有能力履行担保义务;
5.没有明显的违约记录。